3月22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中国已经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此前,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采访中就透露中国已正式核准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认证等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实施技术准备方面的工作,不过这些准备工作还需要与其他成员国磋商和对接,取得相互确认后就能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施。
RCEP历经八年谈判后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达成,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20年的数据显示,RCEP涵盖人口22.7亿,GDP总额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吸引外商投资3700亿美元,这些指标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在疫情冲击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速升温之际,RCEP签署对亚洲乃至整个世界都会带来显著利好。
RCEP完成签署后还需完成成员国内的核准程序,即成员国各自履行国内法律审批程序,这也是RCEP生效的关键流程。依据RCEP协定,15个成员国中至少需9个成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其中要包括至少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非东盟成员中至少3个国家。目前,已经有中国和泰国已经批准协定,日本内阁通了RCEP贸易协议法案,不过还需要日本议会进行最后的批准。其他成员方目前也在加快推动协定的国内审批工作,将密集召开会议汇报各自批准情况。
RCEP成员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RCEP核准,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但目前来看,RCEP国内核准程序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东盟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差异较大,各方利益诉求不同,在相关议题由于偏好分歧可能会拉长核准周期。二是非东盟成员国中,在美国拜登政府上台以后,澳大利亚是否仍会积极推进RCEP核准程序尚未可知。日本方面,一直对RCEP的态度暧昧不清,甚至在印度退出协定谈判时曾经出现摇摆。尤其是在日本已经是CPTPP成员,并且会受到美国立场影响的背景下,日本的态度也可能会出现变化。
纵使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但RCEP的审批和生效前景光明。一方面东盟是全面支持和欢迎RCEP的,即使部分成员的诉求存在差异,但只要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东盟成员批准协定,就可以完成东盟的审批程序。另一方面,非东盟成员中只要有超过三个国家完成国内审批就可以带动协定生效,目前已经有中国完成审核,只要还有2个国家完成审批即可。故而,无论是东盟还是非东盟成员国,完成国内的审批预计都是指日可待。
目前协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已有613条完成实施准备,占全部义务的87%。RCEP协定一经生效,各成员国会按照协定规定立即降税并履行服务投资开放承诺,执行协定各领域的规则。在积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下,RCEP生效有助于中国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国家层面而言,RCEP生效后会进一步扩大中国对外贸易规模,中国在亚太地区经贸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也会进一步提升。同时,中日和中韩通过RCEP也建立起新的贸易伙伴关系,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为日后达成中日韩自贸区协定奠定基础。行业层面而言,RCEP不仅会促进中国制造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转移,也会推动中国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服务贸易方面,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最高水平,中国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非服务业投资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和采矿业5个领域做出高水平自由化承诺。企业层面而言,RCEP协定主要由序言、正文20个章节(包括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等)以及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在原产地累积规则、海关便利化措施等方面,都将会对从事贸易的企业带来直接的利益影响。政府应做好与工商界的对接,积极为企业做好宣讲和解读工作,让企业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RCEP带来的机遇。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贸易系主任,林欣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专栏文章。)
(作者:李春顶,林欣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