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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监管机构DGCA即将获得罚款的权力

2020-04-01 16:16:12来源:

监管机构DGCA和航空安全机构BCAS都将有权对违规者处以罚款,而政府正准备在这方面修改立法。

此举将为民航总局(DGCA)和民航安全局(BCAS)处理违规事件提供更多的牙齿和余地,而国内部门的客运量持续增长超过20%。

为了向DGCA和BCAS提供处罚权,政府计划修改1934年的《飞机法》,该法案很可能在下个月开始的议会冬季会议上予以采纳。

发言人说:「现时没有任何罚款的条文。这种支持应该发生。民航部长R N Choubey告诉P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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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航总局已经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处理各种级别的违规行为,包括与航空公司,飞行员,机组人员和其他实体有关的违规行为。

看门狗可以禁止,中止甚至取消承运人以及个别飞行员和工程师的飞行许可,但不能施加任何罚款。

“今天,如果有任何违规行为,则必须将整个航空公司的执照暂停一定时间。那是极端的惩罚。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准备。

乔贝说:“我们是说,除非情况非常严峻,否则应该有一些罚款的规定。”

BCAS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机场安全,而BCAS的权力也将通过新规定得到加强。

民航部已经提出了《航空器法》修正案草案。

当被问及外交部是否将在即将举行的议会会议上推动修正案时,乔贝回答了肯定的回答。

他说:“是的,这将在下一届国会会议上进行。”他补充说,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处罚规定。

在2016年《飞机(修订)条例草案》中,该部还提出了其他各种修改,例如将根据该法律可处以的罚款额度从现有的100万卢比提高至1000万卢比。

除其他事项外,建议增加一个新的小节,其中规定民航总局或中央政府特别授权的任何其他官员应就该法令规定的事项履行安全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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