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文爱华
《投资时报》记者 李浥尘
有了信息科技的助力,金融正在悄然改变,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看不见的银行”正通过科技架起的桥梁,在政务、产业、民生的各个场景,担当起服务赋能的责任。
事实上,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领域提供了颠覆性动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普惠金融基本矛盾提供了可能。不过,在当下普惠金融发展在法律及社会环境、金融科技水平、平台建设、信贷产品创新等多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投资时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建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今年全国“两会”将提交《关于提供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的建议》,针对当下普惠金融的发展还存在的不足,提出五项建议。
普惠金融发展存在四点不足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传统金融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普惠金融发展的矛盾。
文爱华代表认为,一方面,普惠金融是以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强调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普惠金融属于金融范畴,既不是慈善金融也不是扶贫金融,应遵循金融资源稀缺性条件下的市场化商业化配置规律,按金融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实现金融资源供求双方的有效配对。若普惠金融业务收益无法覆盖风险成本,那么,部分金融机构将缺乏主动配置更多的金融资源来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动力,也难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已在重塑金融业所倚赖的信用基础,作为基于科技要素驱动的创新,金融科技可以降低金融业务的风险成本、经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展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对普惠金融领域提供了颠覆性动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普惠金融基本矛盾提供了可能。
《投资时报》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均在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业务,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
据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的数据,2019年中国移动支付渗透率达86%,高居全球第一,比排名第二的国家高出20%,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三倍。同时,商业银行依托行内及相关平台数据,积极创新推广线上信贷产品,促进了普惠金融贷款的发展。2020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2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全年增加4.24万亿元,同比多增1.75万亿元。
不过,当下普惠金融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提交今年两会的《关于提供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的建议》中,文爱华代表指出,首先,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及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金融相关数据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存在较大的模糊空间。隐私数据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存在被滥用的情况,信息安全面临管控风险。此外,征信系统有待完善。我国的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仅限于传统金融部门,企业的工商、司法、税务、行政、环保、质监等业务数据没有接入人行征信系统。
其次,金融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文爱华看来,我国金融科技在应用层面的创新能力较强,但是在原创性技术、核心技术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部分银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不够,创新机制不完善,金融科技人才缺乏,金融科技能力尚有差距。数据开放和共享还不够,还存在“数据孤岛”的现象,部分商业银行数据处理能力还比较弱。
第三个不足是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部分平台中,银行仅提供支付服务,对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做得还不够,部分银行平台搭建有限,应用场景单一。再如,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不够,银行难以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交易数据等。
第四个不足是信贷产品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银行数据来源不够,依靠单一平台或者有限几个平台的数据仍然难以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往往某一类交易较多,就发放信用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增强金融普惠性的五项建议
在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存在不足之处展开深入分析之后,文爱华代表提出了五项具针对性的建议。
《投资时报》记者了解到,文爱华的第一项建议是加快数据立法工作。
一是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必须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二是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对如何处理好个人隐私与国家社会安全的关系、个人隐私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个人隐私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予以明确;三是明确大数据生态中各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项建议是优化金融监管。
具体而言,一是监管部门要以互联网思维来看待金融科技的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一些限制,设置一定容忍度,鼓励银行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如在乡村区域,应允许银行依托公安、社保等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互通,进一步放开远程开户、批量开户、远程操作等限制;二是对商业银行线上普惠金融产品的监管应有别于传统贷款,提高容忍度;三是进一步优化征信环境。建立国家主导的反欺诈体系和大数据驱动风险监测体系,防止数据欺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三项建议是提升金融科技水平。金融科技事关国家金融竞争力,必须从国家层面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研究,并对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进行技术输出。文爱华建议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在统一的规则下有序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数据开放,推动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的交易与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第四项建议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服务普罗大众。具体的解决方案,一是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科技能力,助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可以强化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共同搭建互联网消费场景,打造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要求的互联网金融;三是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搭建平台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以新金融助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四是通过平台建设,尽可能地触达更多客户,尤其要服务好传统银行业务难以覆盖的客户,如乡村金融等领域;五是推进平台整合,构建能满足用户完整、连续需求的综合生态。
第五项建议是创新产品服务,赋能小微企业。一是以金融科技降低风险成本,创新信贷产品。如综合运用各类算法对用户进行精准画像,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不同经营特点,量身定制系列化信贷产品;二是以金融科技降低经营成本,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小微企业资金流量特点,设计期限合理、金额适当的线上理财产品;三是以金融科技搭建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功能齐全的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尤其要从扶持小微企业成长的角度出发,通过互联网免费、智能为客户提供撮合交易、创新孵化、创业辅导、财务咨询、经营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