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期)。
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鳕鱼片(生产日期:2020年6月5日、108克/袋、半岛小渔村+图形),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0.8μg/kg、标准值为≤4.0 μg/kg。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限量值为4.0 μg/kg。
造成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使用的原料不新鲜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
企查查显示,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数量1条,有限制高消费记录5条,有终本案件记录3条,未履行总金额323.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