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薄荷银行的一份报告,对《破产与破产法》(IBC)的重大修正案可能会使数家已将至少100亿美元的印度不良资产捆绑在一起的全球私募股权(PE)基金丧失资格。
该条例旨在限制错误的发起人重新获得对出售资产的控制权,但也可能最终导致取消全球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格,尤其是超过十二种已经成为问题资产活跃投资者的私募股权基金。
破产法第29条第(A)款经修订,适用于“根据印度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的投标人。
关根据该守则,现在已为在任何管辖范围内破产或清算的任何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在变更后,现在均不得竞标这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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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引用了公开数据,显示全球私募股权基金已获得承诺向该国不良资产投资至少1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