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南等地现涉疫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近期,疫情防控压力之下,云南、河南等地现涉疫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其中,河南偃师两姐弟非法获取并散播疫情防控相关人员信息,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云南丽江宁蒗县西布河乡工作人员泄露流调信息,受党内警告处分,西布河乡党委被通报批评。
据河南省偃师市公安局“偃师公安”官方微信1月10日消息,1月7日上午,偃师市居民高某(男,城关镇人)未经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同意,私自将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有关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人员信息发送到微信家庭群中,其姐姐高某某看后在微信工作群散播。公安局依法对二人行政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
警方透露,网上图片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已做过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另一起信息泄露事件同样引发关注。一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让梁某的姓名、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于1月6日、7日广泛传播于丽江人的朋友圈,梁某接到多个质问电话并被辱骂“千里传毒”。
1月8日,丽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此发布消息称,1月3日,丽江市疾控中心收到北京市疾控中心关于1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通报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梁某曾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到过丽江市。
在对梁某在丽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过程中,宁蒗县西布河乡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梁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泄露。事发后,丽江市责成宁蒗县成立工作组当面向梁某道歉,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查。
同日,宁蒗县委宣传部通报称,西布河乡工作人员马海某某在处置“新冠疫情流调”的《协查管理函》的过程中,将该函发在微信群中,导致梁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在朋友圈泄露,该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西布河乡党委被通报批评。
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受到普遍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1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通报,西湖区某医院院感科医师因故意泄露流调报告内容,侵犯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5天;1月6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于1月5日、6日处理两起疫情期间故意散布他人隐私信息治安案件,3人被行政拘留,4人受行政罚款;1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某航空安保公司员工因传播患者初步流调报告,造成患者及其家属、同事的隐私被泄露而被处以行政拘留。
(作者:张雅婷,实习生钟焯 编辑:曹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