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统一银行业保险业许可证管理规则,进一步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要求。
整体来看,《办法》共二十二条,首先,将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明确各类许可证的适用对象。其次,统一许可证记载内容。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颁发许可证日期、发证机关。三是,优化统一银行保险机构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及时限要求。四是,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许可证管理职责及要求。五是,对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许可证相关情形的,明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监管部门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种类较多,各类许可证记载事项、管理要求等存在差异,难以适应机构改革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统一管理的需要。此外,检查中发现银行保险机构在许可证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强化相关管理要求。针对上述问题,为规范统一许可证管理规定,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许可证管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银保监会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稳妥开展存量金融许可证和保险类许可证换发工作,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许可证管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蓝鲸保险 李丹萍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