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电视有限公司(NDTV)今天表示,德里高等法院已指示税务部门在10天之内不要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以防2009-10年度税额为436.800亿卢比的评估官拒绝该税收抵免。留。
所得税部已对NDTV在2009-10财政年度征收了43.680亿卢比的罚款,新闻频道针对I-T部的命令提出了书面请愿书。
在这方面,我们谨通知您,公司现已收到法院命令的副本,其中指示税务部门在10天之内对公司不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以防公司拒绝逗留。评估官, NDTV在监管文件中说。
关闭根据《 IT法案》第271条第(1)款(c)项,公司已被I-T通知打光,该条款规定,如果被评估者隐瞒了收入详情或提供了不正确的详细信息,则将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