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一文读懂婚姻中的财产划分,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养生,关注养生,健康身体,提高生活质量,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我们应该鼓励大家的这种养生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享福寿幸福的生活。
婚姻中的财产划分和争夺不止是电视剧中经常渲染的经典桥段,也是生活中我们切切实实面临的法律问题。事实上,有准备地了解一些婚姻财产划分的法律常识,无关于我们的婚姻观、爱情观,反而更体现出了我们对自己,以及对婚姻的负责态度。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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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注意,结婚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不一定都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前购买的股票,如果婚后没有买进卖出的行为,那么婚后的股权收益仍为个人财产。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或者有遗嘱但未载明遗产只归己方子女个人所有,那么继承到的遗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赠与,如果未明确只赠己方子女,属于其个人财产的,也认定为对夫妻倆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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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尽管法律对于夫妻的财产性质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形式,对于婚前婚后的财产归谁所有自由约定,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就按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
正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难点问题。和判断夫妻共同财产一样,由于实际生活的错综复杂,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常常混同在一起,很难区分,迄今为止,都没有个公认的区分标准能将其截然分开。在这里,许律师提供几个常用的判断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看有无夫妻财产约定。有夫妻财产约定的从夫妻财产约定,无财产约定的就应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约定财产,是指夫妻或即将成为夫妻的双方以协议的方式对其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做出约定的夫妻财产制。因此,只要夫妻之间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哪些归个人、哪些归共同有了明确的规定,法律是保护其约定的。
二看结婚登记的时间。登记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人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这是个很关键的判断标准,其依据直接来源于《婚姻法》的明文规定。《婚姻法》第17条用下定义的方式规定,夫妻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双方婚后的各自的工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看财产登记在谁名下。法院处理财产范围一般仅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第三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予处理,而是告知当事人另外提起诉讼。比如,夫妻一方提出在另一方父母名下存有存款,因该主张涉及第三人权益,法院不会在本案中处理,而是告知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的诉讼。再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如果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四看资金的来源。这个判断标准在《婚姻法司法解(三)》里有明显体现。例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应视为其个人财产,又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漫画作者:乔晗
案例及法律解说: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