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知识:埋母悲剧折射农村养老困境,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养生,关注养生,健康身体,提高生活质量,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我们应该鼓励大家的这种养生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享福寿幸福的生活。
谈义良
母亲节前夕,一桩“埋母案”震惊所有人。据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通报,当地人马某将其79岁瘫痪在床的母亲,用推车推进一处废弃墓坑,铲土掩埋。其妻随后报案。3天后,被活埋70个小时的老人被警方救出,所幸生命体征平稳。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作为一名养老人,也是一名儿子,我极度震惊。也许埋母背后有诸多“苦衷”,但这毋庸置疑是触碰法律底线、丧失人伦道德的。我想,此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而我们对此案的讨论不应仅停留在愤慨和指责,更应探究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人口达993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55.92%。收入水平上,2014年,我国城镇老人年均收入达23930元,而农村老人仅为7621元。收入结构上,城镇老人退休工资等保障性收入占年收入的79.4%,而农村老人这一比例仅36%。(由于历史原因,农村老人年轻时很少缴纳五险一金。)这就意味着农村老人更依靠子女养老。当家庭养老支援不足时,城镇老人可选择社会养老作为补充,但农村老人可供选择且能买得起的养老模式几乎没有。
埋母案中,当马某不愿承担母亲王某的养老时,等待老人的不是养老院,而是废弃墓坑。这其中固然有法盲的原因,但也从侧面说明,当家庭养老模式瓦解,大部分农村老人将失去保障,尤其是王某这种半失能老人,将极为艰难。
随着“421”“倒金字塔”家庭结构的增多,在未富先老的农村,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不堪重负。案件中,马某58岁,也将迈入老年群体,身体和精力慢慢衰退,长时间照料一个半失能老人,的确不是长久之法。而这种情况,在农村屡见不鲜。
“老而不得善终”既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这不仅拷问着我们的治理体系,更拷问着我们的道德良知。尊老、敬老、爱老、孝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孝道文化作为伦理道德准则,约束和规范着子女后辈的行为方式,支撑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存续。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大家庭”逐渐向“小家庭”转变,同时人们价值观的转变导致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有所淡化。
埋母案再一次将传统乡村道德秩序危机导致的悲剧赤裸裸展现出来。我们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更不能无动于衷。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是大势所趋,家庭结构的变革也不可扭转。除了制度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外,我们亟需重构社会道德秩序,保障所有老人晚年生活时,更要通过加强亲情纽带,给予他们更多精神慰藉,确保所有老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面对一些道德失范问题,我们最应从根源抓起,重建失序的道德体系,让孝道深入人心。只有每个人从心底尊敬和孝敬老人,长者才能有舒适、安稳的晚年生活。
我是一名养老人,也十分关注农村养老问题。“农村包围城市”是我们早前就提出的一个战略,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贡献一份力量。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已成为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面临的问题。重新构建以“孝爱”为核心的道德体系,才是满足养老中既养身又养心的最好方式之一。▲
(作者是养老产业资深人士)